甘肃省原副省长杨子兴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01日浏览量:
2025年10月31日,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省长杨子兴犯受贿罪及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公开判处其有罪。杨子兴犯受贿罪。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。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。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500万元。杨子兴犯罪所得的财产和利息将依法追缴上缴国库。审理查明,2006年至2024年,杨子兴利用职务便利,担任甘肃省定西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市委书记,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。甘肃省委常委、党组成员、副省长。或者通过境外人员的职业行为,为相关部门或者个人形成工程承包、房地产开发、就业调整等谋取利益的职务,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的资产总额超过5040万元。 2019年下半年至2024年5月,杨子兴利用退休前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省长的职权和职务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在工程承包、项目投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直接或者通过亲属收受财产共计价值857万余元。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d 认为杨子兴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以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。尤其是数额如此之大,应当依法处罚,数罪并罚。考虑到杨子兴的企图,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并主动交代了大部分监管部门尚不知晓的受贿、施加影响的事实。由于其认罪悔罪,积极返还被盗财物,犯罪所得财物及利息均已追缴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据悉,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庭审中,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杨子兴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。化。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。杨子兴向法庭作出最后陈述,被判有罪,他表示遗憾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3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 
